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,支持地方民营经济发展,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,根据《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》(皖发[2013] 7号)文件精神,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6个县(市)、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7943万元,用于充实地方政策性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。地方各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及时到位,大大增强了我市地方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,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大幅降低。截至2016年底,我市获得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的8户国有担保公司服务中小企业3565户,在保余额127.27亿元,平均担保费率1.4%。
合肥微博发布厅
合肥发布微信